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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準曲線工作范圍確定:
實驗室應根據(jù)校準曲線的線性范圍和樣品預處后預計的濃度或含量范圍確定校準曲線工作范圍。
2.應在校準曲線濃度范圍要求:
校準曲線濃度范圍均勻布置6個或以上的校準標準點(包括空白或一個低濃度標準點)。不同濃度點的校準標準要單獨配制,不能通過稀釋同一母液獲得。由此得到的相關系數(shù)r應不小于0.997。
3.校準標準每個濃度點測試次數(shù):
至少要重復測定2次,建議3次或更多,檢測順序隨機確定。
4.檢查校準曲線各濃度點的標準偏差與濃度的關系:
若標準偏差為一常數(shù),則為直線回歸;若偏差與各濃度點的濃度成線性相關,則為加權直線回歸。
5.校準和線性度的評估方法:
校準和線性度的評估有多種方法,具體選擇哪種方法,視具體情況而定。
6.確定校準曲線是否穩(wěn)定:
需要在不同時間,制作同一條曲線的重復性。
7.單點校正
當目標組分含量或濃度在工作曲線工作范圍內(nèi)時,可使用單點校正,但應研究單點校正范圍。
8.對標準方法進行線性及校準驗證需要滿足的要求:
a) 在方法(非標或者標準方法)規(guī)定的工作范圍內(nèi)確定校準曲線的各個濃度點。濃度點個數(shù)應滿足第2點的要求(曲線濃度點的要求),zui低濃度校準點應遠離檢出限位于定量限附近,中間點為目標分析物日常檢測平均濃度水平,zui高校準點濃度為工作范圍的zui高點或接近zui高點;
b) 如果實驗室經(jīng)過技術判斷,認為按照a)中的要求還不能實現(xiàn)驗證的目的,可參照第9點的要求,實施進一步的驗證。
9.對非標準方法線性及校準進行確認需要滿足的要求:
a)實驗室用有證標準樣品,采用比較檢測法檢測樣品中目標組分含量時,應研究線性度及其對檢測結果的影響;
b)線性度及其對檢測結果影響的研究內(nèi)容包括:線性范圍、工作范圍、校準函數(shù)擬合及檢驗、校準曲線核查、單點校正可行性及單點校正范圍研究;
c)如果不能確定目標組分含量與儀器信號的關系,可以按照GB/T22554《基于標準樣品的線性校準》給出的方法進行校準函數(shù)參數(shù)估計及檢驗;
d)在完成線性范圍、工作范圍、校準函數(shù)擬合及檢驗的基礎上獲得的校準直線還應滿足第8點a)的要求;
e)如果一條校準曲線在zui低濃度到zui高濃度范圍內(nèi)不能滿足相關要求,可考慮分多段制作校準曲線。
10.對校準曲線每個點進行顯著性檢驗
校準曲線質量檢驗,需要對校準曲線每個點的結果進行檢驗,只有經(jīng)過顯著性檢驗沒有顯著性差異的點的結果才能作為校準曲線的值。若出現(xiàn)有顯著性差異的點,應檢查分析系統(tǒng),進行原因分析,采取糾正措施消除影響因素后重新制作校準曲線。如果要求校準曲線通過0點,還應進行是否通過0點的檢驗。